萬通商務網訊:近日,青海省工商局出臺八項措施,鼓勵扶持電子商務發(fā)展。
這八項措施是:鼓勵開展網上經營。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經審批和應當辦理注冊登記的組織形式外,網上經營者通過交易平臺的審查或通訊管理部門的網站備案即可從事網上經營;鼓勵已核準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從事電子商務。指導大型流通企業(yè)、知名品牌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利用知名網絡交易平臺開設網店;放寬名稱等級限制。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用新興行業(yè)、新興產業(yè)、網站、
為保證網絡交易安全、規(guī)避交易風險,工商部門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其網站(網頁)顯著位置公開記載其主體資格信息,指導督促網站經營者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要求電子商務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認真做好入駐經營者的身份認證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工商部門通過建立網上消費申訴平臺、設置消費申訴舉報電子標志鏈接、制定電子商務合同示范文本、引導電子商務經營者參與"守合同重信用"單位評選等多種形式,建立完善質量保障、投訴方便、處理及時的電子商務消費維權體系,推動12315維權向網絡延伸,促進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fā)展。
來源:青海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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